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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硕士发展 科技发展战略对在职硕士教育发展战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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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0:2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等有关文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这是我国公民获得学位的...

在职硕士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等有关文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这是我国公民获得学位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中国学位制度的特色之一。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是国家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具有相应水平的实际工作者获得学位开辟了一条重要渠道,使他们在边工作、边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同时也能有机会获得学位,这对于丰富人力资源强国的内涵,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我国通过同等学力这一渠道获得硕士学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各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自学等其它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份举行),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另一种是在职人员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每年10月份举行),并被招生单位录取后,采取入校不离岗的形式,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修完所要求的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获得相应的专业硕士学位(如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等)。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和在职专业硕士两种渠道的开通,有效满足了我国在职人员对高层次学位教育的迫切需求,为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终身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目前,多数研究生培养条件较好的高校和科研单位已获授权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中国研究生学位教育发展史

研究生教育是近代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发展和分化的产物,形成于19世纪的欧美国家。中国在清末借鉴西方建立新型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同时,也尝试建立研究生教育及学位制度。晚清时期就制定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法令,但直到民国初年北京大学(1918)和清华大学(1928)才开始实际培养研究生。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学位授予法》,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的名称及其相互关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十分有限,全国在校研究生数量在1947年仅有400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在改造和发展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同时,也在探索培养研究生的方式,曾于1954和1961年两度筹划颁布学位条例,并几度进行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1966年在校研究生数量曾达到4500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学位制度和研究生教育制度一直未能正式确立。

恢复与初建

在十年“文革”(1966-1976)之后,中国的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以1977年恢复“高考”为标志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研究生教育也随之得到恢复和发展。1978年,首批新招研究生入学,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转折,掀开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历史的崭新篇章。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将尊重知识和尊重人才纳入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国家发展战略之中。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受到了政府与全社会的重视,研究生教育基本制度的建设工作迅速展开。198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于1981年1月开始实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个学位条例,是中国学位制度产生的标志,同时也是中国研究生教育走向正规化和现代化的开端。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80年12月建立,组织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落实《学位条例》的实施办法,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办法》等,至1985年《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颁布,研究生教育的法规建设初步完成。

探索与创新

1985年,中央在做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之后,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发展方针,并特别将研究生教育作为建设高校重点学科的重要途径,强调通过“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增强高校的科研能力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质量。研究生教育逐步进入一个探索与创新的发展时期。

在完善已有研究生培养形式的同时,国家从1985年开始,开辟了新的研究生培养渠道,即为没有接受正规研究生教育、但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开辟了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新途径。根据这一制度,凡是政治上合格,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通过了资格审查、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有关程序,可以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这一制度的建立,符合国家鼓励公民多渠道自学成才的方针,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研究生的培养类型上,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工程类型硕士、临床医学博士、财经政法等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这是我国第一类专业学位。此后,又相继批准设置了十二类专业学位,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成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研究生就业制度在1980年代中期也出现了重大变化。国家教委在1986年《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毕业研究生可以通过“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就业。这标志着我国研究生就业制度由国家负责分配到学生自主择业的重大转折,是研究生教育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重要一步。

在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建设方面,国务院1984年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1986年,又有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10年后,两批试办的研究生院正式建院,成为国家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基地,并起到了示范和骨干作用。

1985年起,政府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开始系统地对研究生教育进行质量评估活动,并将评估与奖惩结合起来,使评估成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之后,中央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此背景下,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科教兴国”的指导方针,1995年启动了重点建设大约100所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211工程”,1999年又启动了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的“985工程”。这两项重大工程以及其他相关的措施极大地改善了研究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和科研环境。与此同时,政府提出“要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为主导原则的指引下,研究生教育的宏观和微观管理体制、学位授予审核制度、研究生教育的专业结构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制度等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完善。

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改革,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中力度较大、影响较深的内容之一。改革开始于1986年部分高校硕士点自主审批的试点工作。到2002年,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省)都获得了硕士点审批权。博士生导师的审批则在1993- 1999年间,逐渐实现了由博士授予单位自主审批。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部分一级学科选优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了按一级学科行使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审核试点工作。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开展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目录之外的)学科、专业的改革试点工作。

随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也日益扩大。承认我国学历及学位的国家不断增加,从1988年到2003年,我国政府先后与21个国家签订了互相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协议。这不仅反映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地位,同时也为研究生教育层次的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1992年,经教育部和国务院批准,上海交通大学和南京大学开始在新加坡招收MBA学生,这是我国首次在境外授予中国研究生学位。1994年,中国政府与欧盟合作,在上海创办中欧国际商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底,共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712个,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74个。另外,国际合作还体现在中外交换研究生、招收外国留学研究生、联合举办研究生教育国际会议等方面。

扩招与挑战

随着1999年高等院校扩招,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跨入了大众化阶段,研究生数量也随之迅速增加。从1999年开始,研究生招生数连续5年大幅度增长,2003年达到26.9万人,比1998年增加了3.7倍。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从此进入世界前列。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建设人力资源大国的必由之路。大量的高层次人才将是我国提高综合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不可或缺的前提。但是,短期内研究生数量的快速扩张带来了两方面的问题:首先,资源短缺是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发展一直面临的重要问题,研究生数量的激增给高等学校在经费投入、师资队伍、教学和实验设施等方面带来了更大的压力,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因此也受到明显的影响。其次,研究生数量的激增不仅意味着对资源需求的扩大,同时也意味着在研究生管理领域中,政府、市场与高等学校,培养单位与学生以及师生之间的关系需要调整,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因此面临紧迫的改革压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和培养方式如何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回顾25年的历史,我国在薄弱的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基础上,高起点、高速度地恢复和建设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培养了近百万名博士和硕士,有力地促进了、并继续促进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

在职硕士发展 科技发展战略对在职硕士教育发展战略影响

科技发展战略对在职硕士教育发展战略影响

根据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逐步发展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关键发展阶段。国家对R&D的投人将从目前占GDP的1%增至占GDP的3%;科技实力总水平将从目前的世界排位不到20位,进人到世界前5位;自主创新能力、参与世界重大前沿科学研究能力和具有世界影响的科技成果研究能力,进人世界前列。科技发展战略调整为:科技发展模式将从跟踪模仿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转变;科技体制改革将从加强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向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协同集成体系方向转变。其中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是优秀顶尖人才严重匾乏。我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虽然已达3200万,位居世界第一,但是科技领军人物、战略科学家资源稀缺,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难以把握科技前沿和重大发展方向。

由此出发,我国在职硕士教育发展战略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互动的主要需求大致为:

1、在积极发展在职硕士规模的同时更注重由外延扩张为主向内涵发展为主战略的转变,即将在职硕士教育创新以及质量、效益、结构的提升作为发展战略的主线。

2、增加专业(技术)学位在职硕士教育比例,以此引领和带动本科专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改变我国因关键技术严重依赖国外而影响国家发展,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

3、实行在职硕士教育与科技、经济互动战略。打破体制障碍,探索与科学院所和企业联合培养在职硕士的开放式培养体制模式转变;探索主导产业、重大项目与重点学科相互结合、联合攻关的科教经互动。

4.实行自主创新为主导的在职硕士教育发展战略。博士生培养以基础研究、创新研究和列人国家战略的重大课题研究为主;硕士生培养向紧密结合科技开发、应用实践方向转变。

我国在职硕士教育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至1961年间共招收在职硕士1.8万多人。1962年,部分高校(条件较好)开始正规培养3年制的在职硕士。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教育事业受到重创。1978年恢复在职硕士教育。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99年开始,高等学校扩大本专科及在职硕士的招生规模。到 2003年,在职硕士招生以30%的速度递增。据教育部统计,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在职硕士在校人数达140万余人,2011年我国在职硕士报考人数达到151万余人,比2010年增长11万人。2012年考试人数为165.6万人,创历史新高。我国的在职硕士教育改革三十多年来,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体制。其主要表现在:

1、学科门类更加丰富

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这是我国施行的第四份学科专业目录。新目录增设了“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由1997年的89个增加到110个。新目录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加快创新人才培养。

2、类型结构进一步优化

学位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型和应用型。应用型硕士在职硕士又分为以全日制形式培养的专业学位在职硕士,学制一般为1年半至3年;以非全日制形式培养的,学制一般为2-4年。专业学位型在职硕士教育就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我国目前攻读专业学位的在学在职硕士数量已经达到25%左右,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现阶段,我国授予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数量之比已经接近1: 10,这一比例显示我国在职硕士教育已经趋向一个合理的层次结构。

3、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方案》,《方案》要求改革以扩大学位授予单位的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我国在职硕士教育实行三级管理。国家按一级学科审核学位授予权,不再审核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审核办法已经由定期审核改为不定期审核,以专家会议审核为主变为专家实地考察审核为主。同时,国家也己逐步将招生自主权和办学权下放到培养单位。

4、完善学位授予权的监管与评估体系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指导下,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成立了省级学位委员会,各在职硕士培养单位成立了学位评定委员会,基本形成了中央、地方和学位授予单位三级学位与在职硕士教育管理体制,同时,加强了法规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了在职硕士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管理工作水平,逐步建立了学位与在职硕士教育的检查评估制度[3]。国家学位条例规定了各级部门在学位授予和培养质量上的职责。

在职硕士的发展优势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职人士想进行学术深造的话,都会选择同等学力考试方式进行学术深造。也就是不脱产学习的方式,这样在学习的同时还可以继续工作,成为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可以和全日制研究生一样,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为,因此在职研究生成为在职硕士后可以拥有多方面的发展优势。那么,在职硕士的发展优势有哪些呢?

在职硕士的发展优势之一,经验优势。在职硕士比全日制的硕士拥有更多的经验优势,不仅仅是工作上,还包含了交际方面,甚至是管理方面。许多的人都知道,全日制硕士完成学业后,大多数也需要参加工作或者再次选择进行学术深造,但是全日制硕士找工作时遇到的难题往往就是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对许多的全日制硕士来说工作并不是那么好找。而对于在职硕士来说完全没必要担心工作问题,一是本身就有工作,二是以后想换工作也是非常便利。在职硕士进行学术深造时是边工作边学习的状态,在获得学位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在完成学业后同时拥有学位和工作经验,可谓是一劳多得。

在职硕士的发展优势之二,学位优势。在职硕士的本身就是在职人士通过同等学力考试的方式获得的学位,比其他的在职人士要有优势。在职人士通过同等学力考试可以获得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我国来说,学位可以代表能力。在职硕士完成学业后可以说是能力进行了提升,而公司会将根据在职硕士的能力进行相关的调整,也就是所谓的升职加薪,对在职硕士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是在职硕士的发展优势的相关信息,如果学员还想了解其他的信息,可以咨询在线老师。

在职硕士从学硕到专硕的发展之路

目前,在职硕士教育分为学硕以及专硕两种类型。从以往人们对在职硕士的认可度来看,更多的在职人士还是愿意报考学硕在职硕士。但是目前我国大力发展专硕在职硕士,专硕在职硕士的发展力度以及招生人数增加。下面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为大家分析一下在职硕士从学硕到专硕的发展之路。

在职硕士从学硕到专硕的发展之路之--专业硕士的社会认可度正迅速提高

随着我国政策对发展在职硕士专硕教育的大力扶持和鼓励,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级专门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在职硕士专硕的社会认可度正在迅速提高。从在职硕士专硕招生人数来看,我国开始减少在职硕士学硕招生量,增加了在职硕士专硕,逐渐成为形成在职硕士从学硕以及专硕各占半壁江山的格局。在在职硕士专硕的招生量增加的同时,在职硕士专硕的分数线也相应地水涨船高。随着在职硕士专硕教育近年来不断发展,在职硕士专硕已日益被用人单位和社会所认可。

在职硕士从学硕到专硕的发展之路之--专业硕士的就业优势

根据定位,在职硕士专硕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更注重实践,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在职硕士学硕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在职硕士专硕在培养方向、学制等方面的设置相比在职硕士学硕更有利于在职人士获得就业机会。从实际的实践来看在职硕士专硕要比在职硕士学硕更有优势。

以上就是在职硕士从学硕到专硕的发展之路。以前大家对在职硕士专硕有些顾虑,是因为没有深入了解在职硕士专硕。

在职硕士教育发展研究的意义

审视二十余年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在职硕士培养状况,由于长期依赖于借鉴学习欧美等国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缺乏对我国在职硕士培养模式的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同时,由于国内教育界对在职硕士教育目的和过程认识的混乱,影响了对在职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的有序而深入地进行。使得我国现行在职硕士的培养模式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因此,对我国在职硕士培养进行系统的研究,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课题。

1、深化对在职硕士教育本质的认识

对在职硕士教育本质特征的把握、培养目标定位的理解等是构建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主要理论依据。如果不对在职硕士教育的本质、目的、价值功能、与其他教育模式的区别等基本问题进行开放性的、充分理性的深入探讨,就会致使研究生教育发展实践依然是在理论尚不清晰的状态下习惯地运行,致使研究生教育的本质特性和理性的价值观无法充分彰显,使研究生教育在缺乏主体性的情况下被动地去适应社会、政治、经济的需要,因而失去自我,成为市场经济的某种简单的服务性工具,使在职硕士教育的改革停留在浅层次、平庸化、形式化层面,无法实现质的飞跃。因此,对这些问题的把握必须通过对在职硕士教育本质的规定性的认识来实现。

2、探索适于我国国情的在职硕士培养模式

从培养高质量的专门人才出发,建立起既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在职硕士培养模式,是我国在职硕士教育面临的艰巨任务。本课题的开展将有助于这一任务的完成在唯物主义理论框架中,在职硕士教育与其他的事物一样有其普遍的基本规律,在不同社会与教育体制的世界各国间普遍适用。但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其实践的方式及过程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培养模式”既要遵循“普遍规律”,又要保持自身的“优势特色”,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在职硕士培养模式。没有绝对正确的培养模式,再成功的培养模式也必然有其不完备的方面。广为世界各国借鉴学习的美国和英国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们均以本国的文化和教育传统为基石进而谋求发展;而不完善,则是因为它们的发展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爆发式增长的需求而产生的内部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在职硕士教育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应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探求既能克服我国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严重弊端,又能应对未来发展需要的在职硕士培养模式。

3、推动我国在职硕士教育的改革

我国的在职硕士教育从创立、起步到现今如火如茶地发展,其教育规模得到了长足的增长,教育资源渐显充裕,教育方式实现多样化,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在发现不足、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正朝向良性的方向积极前行。回顾二十余年,可以说这项制度是一项成功的教育培养模式,它是对通过获得学习经历文凭的教育获得学位的一个补充,起到了鼓励公民自学成才的作用,调动了广大在职人员钻研业务、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但是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同时也不例外地需要遵循唯物史论的基本规律,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现行的人才教育培养模式若不随之进一步改革与变化,势必会与所处环境产生前进中的矛盾,从而阻碍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因而对在职硕士教育培养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正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沁平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周年的文章中指出:“不断改革进取,是我们一切事业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我国学位制度从建立到发展所走过的道路,就是一条不断改革进取的道路。”基于对当前在职硕士培养制度的理论、特点及存在问题的深入、彻底分析之上,取其历年办学经验及国外同行经验中之长处,去其与发展不相适应、阻碍发展的糟粕,进一步深化对在职硕士制度的改革,才是在职硕士培养发展的未来出路所在。

稳定最佳发展速度促进在职硕士教育与区域经济和谐发展

稳定在职硕士教育发展速度。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壮大的规律,在职硕士教育也是如此。与其他事物一样,在职硕士教育有其特殊性,要遵循自身内在的必然联系和生长规律。在职硕士教育既要遵循其发展的外部规律,也要遵循其发展的内部规律。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速度要与内外部规律相一致,不能太慢,也不能太快,要积极寻求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最佳速度。

稳定经济发展速度。经济的发展是一个逐步积聚的过程,操之过急就可能出现经济泡沫,任其下去,就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经济发展需要物质、文化、人刁-等的长期积累,只有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健康的文化积淀、丰富的人刁‘资源,经济发展才能持续。我们要在现有物质、文化、人才的基础上,稳定经济发展速度,开挖经济增长潜力。

稳定在职硕士教育与经济和谐发展的增长速度。目前,湖北省在职硕士教育增长速度偏快,呈现出与湖北经济发展不一致的状况。这一方面是近年来我国高校扩招的结果,一方面是湖北经济发展滞后的一种侧面反映。我们要在稳定在职硕士教育和湖北经济各自发展的同时,努力稳定二者之间和谐发展的增长速度,确保二者相得益彰。

以经济发展推动在职硕士教育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

经济是在职硕士教育发展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尚不发达,这就决定了政府对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投资还不能满足其不断增长的需要,决定了我们要在开发经济潜力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纽约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斯顿曾提出:“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满足了多个主体的需要,收益人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人、企业、家庭、大学,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谁受益谁付款,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的成本必须由这些主体分担”。要充分利用各受益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实施在职硕士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以保证在职硕士教育发展经费的多元化投入。

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总是离不开经济发展,财政经费和民间经费投入的增加都会促进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首先,国家财政投资是在职硕士教育经费来源的主管道,要把在职硕士教育投资作为战略投资,保持在职硕士人均教育事业经费与人均国民收入之间的同步增长。其次是社会集资。争取地方政府、企业部门、社会团体、民间机构以及社会个人等投资或捐赠在职硕士教育,培养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肯定集资单位的贡献。并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制度。再次是高校社会服务的收入。主要指高校在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如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承担地方科研项目、参与企业高科技开发和咨询等过程中所获得的服务性收入。第四收取学生学费。通过立法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在职硕士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表明,在职硕士教育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始终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受经济所能支付的在职硕士教育经费多少的制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存在资金缺乏与培养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教育需要发展的矛盾。湖北更是如此。为此需从宏观市场化体制改革的角度,将导向机制、效益机制、竞争机制、等价交换机制等产业经营机制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引入在职硕士教育的内外部体制改革,拓展湖北省在职硕士教育经费资金来源。

2015年在职硕士发展趋势预测分析

现在我国的在职硕士教育制度越来越好,导致近几年的在职硕士报考人数不断的增多。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但是人们的工作压力也不断的加大,因此报考在职硕士成为人们的又一出路。每个人都希望我国的在职硕士教育快速、健康、平稳的前进,而通过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老师对我国的在职硕士教育发展趋势做出了预测,希望帮助在职硕士考生更正确的看待在职硕士考试。

预言1:在职硕士复试地位进一步强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2007年研究生招生进一步强化了复试的地位和作用,增强了招生单位和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有专家预计,2008年后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改革,将继续注重考查考生能力,在招生过程各环节中将继续把能力考核放在突出位置,而复试无疑是能力考查的最重要环节。具体来说,复试环节将更加突出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特别是对创新精神和能力的考核,考查范围将更加全面,考查方法也将更为多样化和个性化。涉及初试科目改革的高校还将适当扩大相关学科门类的差额复试比例,并对复试科目、复试内容等相关工作做出相应调整。作为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心理健康测试的重要性将渐渐凸显出来。南开大学的肖老师认为,2008年复试应加强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课外实践情况等的审查,并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总的来说,复试在研究生录取过程中之所以越来越重要,是因为每个学校的培养方向与专业设置有很大不同,只根据初试成绩,并不能全面衡量一个考生的能力,因此只有加大复试力度,才能提高高校或培育机构的招生自主性,以找到更适合的考生。同时,进一步提高考研复试的地位,也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这是我国"十一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改革的着眼点,是我国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又一重要举措。因此,2008年考研,复试地位进一步强化将是大势所趋。

预言2:在职硕士收费改革继续深化。收费改革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实际上,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资助制和导师负责制,这将激发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更有利于创新型研究生人才的培养。据中国在职研究生网了解,2007年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十余所高校试点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改革后的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采取发放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将自行承担所有学费。教育部部长周济曾表示研究生收费"肯定不会全面收费",但也将"不是全面自费"。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老师分析"清华大学2007年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大约每年学费一万元,但是学校采取奖、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并且获得奖、助学金人数的比例很大。这样,大多数学生获得奖、助学金后,相当于仍然享受过去的公费,2008年可能还会继续实行这项措施。"如今,用发放奖学金替公费已逐渐成为我国各大高校通行的措施。例如从2007年始,北京大学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框架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也将高达90%以上。同时,北大还为研究生提供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科研助理岗位,使其获得岗位津贴。

预言3:统考改革更趋合理。2007年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等3大科目第一次施行统考。此举引发了各方激烈和持久的讨论。招生工作结束后,这一已经受实践检验的政策可能会向更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人民大学的老师认为,在历史学的统考中,合并了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两个通史,使原来很多只考一个通史的学校不复存在,学生们初试选择的余地没有了。在这种考试模式下,很多人放弃了考研,而如果参加考试,考生往往需要同时复习两个通史的内容,有不少一个通史成绩优秀的学生,不得不选报一般的学校,或者在理想的高校面前马失前蹄,名落孙山。教育学和心理学也传来了相对应的言论。

预言4:在职硕士考研持续走高。近些年来,关于"考研降温热"的消息不绝于报端、网络。实际上在职硕士报考人数并没有下降,只是涨幅低于往年而已。其中,在职考研人数稳中有升,从目前就业的大环境来看,未来我国在职考研的人数有望持续走高。相较于应届生,在职考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在职场的打拼中,他们对社会现实有了更多的了解,对考研有更理性的思考。大部分在职考研人都是基于工作的压力或自身发展的切实需要而选择考研,在当前就业的紧张形势之下,在职考研也势必愈演愈烈。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有助于拓宽自己的思维,增长更多的学识;有了更高的学历,以后在工作方面选择的余地也会大一些,发展机会会多一些。"对于在职硕士考研,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在职硕士录取人数在稳步增加,但幅度不会很大,每年报名的人数都很多,"录取主要看有无工作经验,在在职硕士复试中考查专业方面的知识以及在工作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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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在职硕士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不就,党中央从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的战略高度,决定在中央党校开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央党校成为全国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单位之一。1980年,中央党校开始招收学历在职硕士,之后各级党校经中央党校批准,作为教学点陆续招收中央党校在职硕士。目前,全国所有直辖市党校、省级党校和自治区党校均设有在职硕士招生点,不仅招收中央党校在职硕士,还招收各级党校在职硕士,只学历、学位上有所差别。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央党校首次参加了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工作。1983年,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的精神,中央党校面向全国开始在单独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中央党校开始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在,中央党校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位研究生的规模从2000年的200多名增加到如今的700多名,现有20多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截至目前,中央党校是全国唯一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党校。截至2011年12月,己毕业学位研究生3280人,目前在读学位研究生近700人。除中央党校外,其他省级党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始于1990年。在这一年,北京市委党校、吉林省委党校、四川省委党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浙江省委党校、陕西省委党校、广东省委党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江苏省委党校、黑龙江省委党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党校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点在全国省级党校逐步扩大。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特别是2000年《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党校系统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省级党校的学科建设和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也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上海市委党校、重庆市委党校、山东省委党校、辽宁省委党校、湖北省委党校、湖南省委党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甘肃省委党校、福建省委党校获得和当地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授权。目前,全国省级党校中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有14家,其中2家获得了与高等院校联合招生的授权。全国省级党校的硕士学位授予点从25个增加到101个。

安徽省委党校1995年1月上旬向中共安徽省委并王太华同志呈送《关于举办在职硕士班的报告》,王太华同志批示:“此举可以一试。从目前情况看,这有利于提高在职党员干部的素质;有利于干部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充实,更新知识;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校的作用,提高党校的办学效益。但这毕竟是新事物,望既大胆试验,又稳妥推行,精心组织,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年2月,省委党校、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省委党校举办在职硕士班的通知》,就省委党校1995年举办在职硕士班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及学制、招生对象、名额、报考条件、招生办法、学费及待遇等做出规定。9月,省委党校首期在职硕士班开学。经过严格的考试,择优录取了经济学和经济管理两个专业共103名学员。1997年末,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同意安徽分院试办中央党校党员领一导干部在职硕士班,从1998年起招收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班。2000年7月,省委党校下达《省委党校关于试办在职硕士班教学点的通知》,在省委党校2000年在职硕士教一育本部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暂设淮北市委党校、阜阳市委党校、淮南市委党校、巢湖市委党校、安庆市委党校、铜陵市委党校、芜湖市委党校、马鞍山市委党校、黄山市委党校9个教学点招收在职硕士。2004年,教育部办公厅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党校函授教育学历有关问题的意见))(教学厅函〔2004] 15号),该文明确提出:“按照《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 10号)精神,‘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这是教育部办公厅对党校在职教育学历的公开声明。

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开办初始,便以经济学、经济管理、政治学三个专业为主要学习方向,招收具有本科学历的在职人员入学,学制三年。随后,在经济与社会不断发展的大形势下,研究生教育相继开设了法学、财政金融、管理社会学三个新专业,政治学专业也更名为公共管理专业。同时,除省委党校校本部外,研究生在职教育教学点也增设至省直机关工委党校及合肥、六安、巢湖、安庆、毫州、芜湖、宣城、铜陵、马鞍山、蚌埠、滁州、黄山、宿州、淮南、淮北、阜阳、池州等17个市委党校。办学十五年来,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获得学习经历文凭的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文件、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从严管理、控制规模、规范办学、注重质量”的办学原则,严格把好入学考试关,确保招生质量,科学合理地制定培养方案,认真组织教学计划,狠抓教学的各个环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为社会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合格人才。

整体而言,到目前为止,党校研究生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呈现出良好健康的发展趋势,并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良好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拥有了一支在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都较为过硬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创立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研究生管理机制和科学而有效的管理制度,从而使党校研究生教育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为党和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和领导人才,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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